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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规范水电计量收费规定

2023年07月07日 09:07  点击:[]

各经营单位、商业户、校内教工区住户:

根据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淄博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文件精神,以及淄川区水电收费价格规定,经学校研究,对我校各经营单位、商业户、校内教工区住户的水电计量收费进行规范和统一调整。根据当前自来水公司和供电部门的水电费计量收费标准、学校对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培训经营服务、学生洗浴、学生公寓饮用纯净水等公益性经营服务业优惠政策,以及国家对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的有关规定,对水电价格做出相应规范和统一调整如下:

1、学生食堂、教工食堂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自来水3.2元/立方,电0.55元/度。

2、学生浴室、体育场健身房、学生公寓纯净水、公寓洗衣机、培训公寓用水用电价格:自来水3.8元/立方,电0.55元/度。

3、超市、银行、交通信号、治安监控、驾校、出租门头房、绿化、基建工程等其他校内场所用水用电价格:自来水4.2元/立方,电0.57元/度。

4、铁塔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执行用电价格0.69元/度。

5、附属幼儿园(文昌园)用水用电价格:自来水3.2元/立方,电0.55元/度。

6、教工住宅区住户以及单身教职工用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自来水3.2元/立方,电0.55元/度。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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